尊敬的网站空间租用用户:
您好!
现接到上海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的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凡发布网站的单位或个人均必须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联网单位备案。
如果您在互联网上发布网站,请您登陆以下网址#,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国际联网备案用户信息网络安全基本情况表》、《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小组》和《联网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注:联网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联网状况及单位所属网站的实际情况制定该制度)四份电子表格,填写完毕后发送至beian@shvcd.net邮箱。
当您的申请材料通过上海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审核,有关人员会主动与您联系,届时您将递交以下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2份;
2.《国际联网备案用户信息网络安全基本情况表》×1份;
3.《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小组》×1份;
4.《联网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份;
5.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等等)复印件×1份。
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队
地址:浦东灵山路800号1518室 邮编:200135
联系人:杨警官 余警官 联系电话:50614567×45914 直线:2204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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